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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梅州常住人口数据公布 城镇人口比例上升

2016-07-07 来源:梅州市统计局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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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%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》和《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%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》要求,我市于2015年11月1日进行了全国1%人口抽样调查②工作。这次调查以全省为总体,县(市、区)为子总体,采取二阶段、分层、概率比例、整群抽样的方法,我市最终调查人口为20.41万人,其中常住人口为15.28万人、占全市常住人口总量的3.52%。根据这次调查推算的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如下:


一、总人口

2015年末,全市常住总人口为434.08万人。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口424.01万人相比,五年间共10.07万人,增长2.37%年平均增长率为0.47%。


二、家庭户人口

2015年末,全市共有家庭户117.91万户,家庭户人口为428.14万人,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.63人,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.68人基本持平。


三、性别构成

全市常住人口中,男性人口为214.78万人,占49.48%女性人口为219.30万人,占50.52%。总人口性别比(以女性为100,男性对女性的比例)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0.40下降为97.94。


四、年龄构成

全市常住人口中,0-14岁人口为87.98万人,占20.27%;15-64岁人口为293.58万人,占67.63%;65岁及以上人口为52.52万人,占12.10%。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,0-14岁人口的比例下降0.22个百分点,15-64岁人口的比例下降1.65个百分点,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上升1.87个百分点。


五、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

全市常住人口中,具有大学(指大专及以上)教育程度的人口为21.51万人;具有高中(含中专)教育程度的人口为80.02万人;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人口为170.80万人;具有小学教育程度人口为108.09万人(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、肄业生和在校生)。


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,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教育程度的人数由4367人上升为4955人;具有高中教育程度的人数由16231人上升为18434人;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人数由45434人下降为39348人;具有小学教育程度的人数由22781人上升为24901人。


六、城乡人口

全市常住人口中,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07.45万人,占47.79%;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26.63万人,占52.21%。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,城镇人口增加25.08万人,乡村人口减少15.01万人,城镇人口的比例上升4.78个百分点。


七、人口的流动

全市常住人口中,现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县(市、区)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20.90万人,占4.81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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