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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积金“租房提取”应简政放权

来源: 广州日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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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近日,有媒体对公积金“租房提取”进行了实地调查报道,结果显示,从递交材料到成功到账,既面临着繁琐的手续,同时到账周期又太长。甚至,部分城市明文规定的“租房提取”更是变成一纸空文。有数据显示,2013年发生的公积金账户提取中,租房提取占的比重不到1%。也就是说,“除了购房之外几乎别想提取”,正成为公积金制度的残酷现实。

    本来,公积金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便于民众租房、购房,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。但公积金制度从设立之初,即面临着各地、各单位之间强大的缴存悬殊,已经逐步演变成拉大收入差距的逆向机制。

    如今,在公积金的“缴存”环节问题丛生之际,“提取”这一环节又已经沉疴日深。由于地区经济差异、不同单位之间的差异,“缴存”环节问题确实难以根治,但“提取”环节,则相对而言,给予民众方便、快捷的提取公积金,不应该成为解决不了的难题。作为民众的住房强制储蓄,只能享受极低的利率,公积金面临的保值增值问题日甚。在法律界定的范围内,民众及时提取出这些公积金,则是盘活公积金、提供资金使用效率的有效途径。公积金管理部门,理应顺应民众的需求,积极配合公积金提取。

    而对于公积金提取手续繁琐、审核时间长等老问题,“保障资金安全、防止套取”不能是不解决问题的借口。简政放权,简化各类繁琐的行政手续,本来就是新一届政府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。过去很多年,公积金管理部门一直坐拥巨额的公积金存量,但既没有管理好这笔巨资,让这些资金保值增值,更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公积金管理制度,反而是漏洞不断。这个时候,如果还不能顺应简政放权的大势,又不可能保证资金安全,试问,公积金的管理部门都能做些什么?

   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,当务之急,固然是放宽公积金提取的有关政策条件,比如,有学者提出,“应允许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契税、专项维修基金、物业费等与住房相关的税费;从人性化管理角度考虑,也应增加因大病、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。”这样的新政策趋向,应重点研究并推行。

    目前看来,公积金从缴存、资金管理、资金安全和提取的诸多环节,都存在着诸多的问题。而这些问题,说到底还是制度设计本身漏洞百出。不从根本上重新厘清并解决公积金制度本身的问题,还将会有更多的类似“租房提取”规定、公积金缴存不得超过一定比例等这些性质的政策,最终沦落为给民众带来无限烦恼的一纸空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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