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磅规划来了!
梅城这些地方即将迎来大变样!
梅州市自然资源局:
你局《关于批准梅州市中心城区“三旧”改造专项规划(2021—2025)的请示》(梅市自然资报〔2021〕183号)收悉。经研究,批复如下:
一、依据《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》(省政府令279号)和《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“三旧”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梅市府〔2020〕10号)有关规定,原则同意《梅州市中心城区“三旧”改造专项规划(2021—2025)》。请将《梅州市中心城区“三旧”改造专项规划(2021—2025)》成果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,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“一张图”上,并将主要内容按照规定程序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组织实施。
二、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《梅州市中心城区“三旧”改造专项规划(2021—2025)》的实施指导、监督和检查工作,不得随意调整。执行过程中,如确需对专项规划内容作出调整的,必须认真组织论证,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。
三、按照《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“三旧”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梅市府〔2020〕10号)规定,《梅州市中心城区“三旧”改造专项规划(2021—2025)》经批准后应报送省自然资源厅备案。
附件:梅州市中心城区“三旧”改造专项规划(2021—2025)
梅州市人民政府
2021年7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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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南79.8万元
新县城68.8万元
江北95万元
江南53.8万元
江南108万元
华侨城23.5万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