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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公积金怎么改,要多听缴存者意见

2020-05-26 来源:南方都市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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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人大代表、四川大学商学院院长徐玖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,改革的正确方向就是建立国家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,核心是实现“强制”向“自愿”的制度转换。


这些年来,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直存在存废之争。中央最近发布的《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》提到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,意味着废除没有可能,那么如何改革这一饱受争议的制度,就是接下来需要思考和探索的问题。


改革任何制度都应该以问题为导向。徐玖平代表指出,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着加重民企负担、抑制社会消费以及制度功效衰减等三大问题,有一定道理。但问题不止于此,比如还存在管理成本过高、缴存不公等问题。如何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,过去各方提出过不少建议,笔者认为,改革这一制度必须听取缴存者的意见。所谓缴存者,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。对于机关事业单位来说,基本上不用为这笔缴费发愁,但对于民企尤其中小企业来说,缴纳公积金是个不小的成本。所以,最近不少代表委员提出进一步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,将最低缴存比例从5%下调至3%。


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何确定,应该在此次制度改革中解决。一方面要重新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,另一方面,还应该为重新确定的缴存比例提供依据。要充分考虑企业综合负担,目前包括社保、公积金在内的成本支出令一些企业负担较重。


此外,更要听取职工意见,因为职工既是缴存者也是使用者。从缴存环节来说,职工缴存比例偏高就会挤压现金收入,影响职工当下的获得感和生活质量。从使用环节来说,个人住房贷款中,公积金贷款占比不足两成,多数职工并没有从住房公积金中受益。所以,缴存多少以及如何使用,应该广泛听取职工意见。从理论上来说,职工缴存比例应该在可承受范围内,并且买房时能得到公积金的合理支持,这样公积金对缴存的职工来说才是有意义的。


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此次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,应该让缴存者有更大话语权,特别是职工缴存者的意见更值得倾听,因为公积金属于职工缴存者所有。只有充分听取职工意见、考虑职工利益,公积金改革才有望取得成功,不至于持续陷入存废之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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