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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房烦心事 夫妻买房付定金后发现签订方并非受委托人

2019-07-16 来源:民生820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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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到买房,那可是人生大事。这不,在梅城上班的谢先生夫妇工作了几年后有了购房的打算。前段时间(6月19号),他们在中介指引下去看了一套二手房,感觉还算满意,便签了合同交了定金。可拿着合同,夫妻俩却有点不安心了,这是为何呢?

谢先生告诉记者,考虑到以后方便孩子就近上学,加上看的这套二手房地段、配套设施等都还不错,自己和妻子就东拼西凑十几万元首付款准备购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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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谢先生:第二天中介就约了“屋主”出来和我们谈,说是屋主的老婆,和我们谈然后就签了合同顺便把定金交了,我们交了两万元定金后,他会有回执到时再转十三万给收款人苏女士,然后再是下一步的后续。】

交了定金,签好合同后,谢先生夫妇心里也满怀期待等着入住这套房子。不过,交了定金回到家中后,他们夫妻看着合同却越想越觉得不对劲。

【谢先生:房产证有看是原件,但是只有陈先生的名字并没有他老婆的名字,当时代签的人不是房产证本人的名字,直接去找屋主找到了屋主,确认这个代签的人不是他老婆,委托的话是有印象委托给中介,但是具体委托给谁就不记得。】

记者看到,这份房屋买卖合同的卖方为陈先生,签名是由苏女士代签。谢先生称,由于夫妻俩是第一次购买房子,所以在签合同的时候即使对方并不是房屋业主,他们也没想到要求合同签订人或房屋中介出示相关的授权委托书。感觉不妥之后,谢先生夫妇再次找到了介绍他们买房的中介方。

【谢先生:我们要中介出示授权书,他说没有屋主也不肯出示。】

谢先生称,由于夫妻俩从头到尾都没有看过该房屋的相关授权委托书。因此,他们对后续交易感到担心。

【谢先生:咨询律师,说像这种情况,出于后续交易的安全,风险的考虑,我们有权利终止合同,要求返还定金,如果对方中介不出示委托书,我们是有权终止的,所以我们就很担心,(提醒购房者)如果不是房产证上本人的在场,就要出示屋主的公证书、身份证,这样才可以放心洽谈并签合同。】

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,记者来到了谢先生口中的中介方店铺,由于店主张先生外出,记者只得与其电话联系。张先生在电话中称,谢先生想要购置的那套房有房屋授权委托书,不过当记者询问受委托人是否为代签合同的苏女士时,店主张先生有些闪烁其词。对于这起房产交易的更多细节,店主张先生也不愿意多提供。

直到采访结束后,谢先生告诉记者,他通过协商看到了相关委托书。记者从谢先生提供的委托书看到,委托人即屋主陈先生夫妇将该房屋委托曾先生为合法代理人,并以委托人的名义,办理该房屋的出售、产权过户等相关事宜。委托日期是2018年10月份,委托期限为一年,其中还注明:代理人无转委托权。而另外一张手写委托书则显示,曾先生委托苏女士卖上述房屋,包括讲价收定金,委托日期是今年5月1号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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